防爆對講機是指可以工作在爆炸性氣體環境的對講機。和民用對講機不同,防爆對講機并非指自身能抵抗爆炸的對講機,而是指可以在爆炸性氣體環境下工作的對講機。
適用于環境惡劣、存在危險可燃氣體或粉塵的環境如石化、煤礦、化工、火電、食品加工等行業。我們知道,對講機是靠電磁波來傳遞信號的,而電磁波的傳遞靠的是電場與磁場的不斷轉換,在這種轉換過程中就容易產生電火花。而防爆對講機由于其線路經過特殊的處理,轉換過程中可能產生火花的地方都被屏蔽。
使用須知
1、 不要在危險環境中更換電池和其他附件。拆裝時產生的接觸電火花會引起爆炸或火災。即使是經過防爆檢測機構認證的產品,在危險大氣中使用時,也不可將附件連接器暴露在外。不需要使用附件連接器時,應當用防塵罩嚴密遮蔽。
2、不要以任何方式自行拆卸經過防爆檢測機構認證的產品。改裝對講機會改變對講機硬件的原有設計結構。只有產品的原制造商才可以在經過防爆檢測機構認證的生產場地內進行改裝。未經授權的改裝將導致該產品防爆認證失效。
3、整機充電時,應將電源開關關閉,不可在充電時同時進行通話發射操作,以免燒毀元件或電池意外。
4、不可將電池“+”“-”兩極短路連接。
5、在使用時,不要用手去拿天線,不可彎折天線。
防爆標識印在對講機上,表示該對講機已經通過防爆認證。防爆標志銘牌標注該對講機可使用的危險環境等級,防爆對講機必須使用防爆電池。只有嚴格按照規定范圍使用,才能確保安全。防爆標志必須在產品從制造廠啟運前經檢驗后貼加,絕對禁止在其他地點“升級”為防爆產品并貼加防爆標志。
需要申請防爆合格證的用戶可以聯系相應的檢測機構進行辦理,您身邊的認證專家,天海檢測專業為您服務!
以下是送檢指南
防爆電器產品生產企業在申請辦理防爆合格證 [1] 和試驗報告時,應按下列程序辦理并提供資料和樣機。
送檢資料
1、企業資證
企業工商營業執照的復印件(初次送檢時),單位介紹信/委托書/申請函。
2、企業質量保證書
按GB3836.1-2010的規定,企業在送審時,應提供相應的質量保證書。當企業通過ISO9000系列認證,提供ISO9000系列認證的復印件即可。
3、技術資料
企業送審的技術資料包括企業標準或技術要求、產品圖紙、使用說明書等。所有的技術資料應一式兩份。
a) 企業標準/技術要求
產品的企業標準/技術要求應按規定的格式編寫,其內容除應包括產品的性能要求外,還應包括防爆方面相關的內容:如基本參數、防爆標志、使用環境條件、防爆性能要求、防爆性能的相關試驗、與防爆相關的標志等。
b) 產品圖紙
當企業申請本安型電氣設備的防爆合格證時,應提供總裝圖、電路原理圖、印刷線路板圖、絲印圖、元器件材料表及銘牌圖等。當企業申請非本安型電氣設備的防爆合格證時,送檢技術資料應包括能反映樣品防爆性能的圖紙(包括總裝圖和零件圖)。當總圖能明確表明產品的防爆參數及結構時,也可只送檢總圖。
c)使用說明書
使用說明書應包括基本參數、防爆標志、產品外形圖、安裝、維護、訂貨須知以及向用戶明示確保在安裝、使用中產品防爆性能的注意事項。
d) 其它資料
對于有膠粘、澆封的產品,應提供相應膠粘劑、澆封劑的型號名稱、性能說明以及有關的工藝文件。對于塑料外殼的產品,應提供塑料的材質及相應性能文件。
4、申請防爆合格證的送檢樣品
企業送檢的樣機應與審核圖紙一致,并裝配完整,其檢驗臺數應滿足要求。如果有特殊拆裝工具時,應一并送到。對于澆封型電氣設備,應送澆封完好和未澆封的產品各一套。觀察窗的透明件應另送5件,至少3件。燈具的透明件應另送8件,至少5件。橡膠老化試驗應提供35×15×6橡膠塊3~5塊。塑料外殼絕緣電阻測定須提供直徑150×60的塑料片2塊。如尺寸允許,可直接對塑料外殼進行測定。
5、申請方式:
5.1自由申請: 送檢單位自行申請,自行準備相關資料,自行協助調試樣機,自行修改資料中不規范的部分,周期相對較長,綜合費用較高。
5.2 代理申請:代理申請是指由專業的防爆電氣技術服務機構進行代理申辦全過程,中間的資料修改,樣機調試,進度協調交由代理機構*根據授權完成,進度有較好的保證,中間的簽訂委托協議后大約30天就可以拿到證書,缺點是需要支付代理機構一些代理費用。
更改
如果防爆合格證內容有誤應及時進行更改,單位地址的變更及原制造單位名稱改變,應持變更手續及申請函進行變更。
到期換證
當企業的防爆合格證有效期即將到期時,企業應在有效期前后三個月內提供一份換證的申請函,并應攜帶以下的資料再次申請換證。如有意外情況,應及時通知我中心。申請函包括申請換證的產品名稱、型號、原防爆等級、原防爆合格證號和產品有無更改的說明。企業還應將到期的防爆合格證及送檢過的技術資料送至中心重新審查,并提供復檢的樣品。